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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吊机操作证?

作者: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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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起重机操作证?起重机操作证属于特种操作证范畴,需要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证书。报名培训的具体时间需要关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作业规则和非法作业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工作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有权拒绝违法指挥和强制危险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三条经营者应当遵守强制性的安全施工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购买或者租赁的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及配件,应当取得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及配件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数据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第三十五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升降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安装设施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配件的使用,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商、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合格后方可验收。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整体升降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安装设施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号码应放置或附着在设备的显眼位置。扩展数据: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电气设施、脚手架、通道、楼梯、电梯井口、孔口、桥口、隧道口、基坑边、爆破储存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等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以及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临时停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工地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作业区域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域的位置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饮食、饮用水和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建设单位不得在尚未建成的建筑物内设置职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应当有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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