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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后一天湖南衡阳13岁男孩用铁锤杀害亲生父母,对此你怎么评价?

作者:机械网
文章来源:本站

  犯罪低龄化,不容忽视!

  2021年12月31日晚上,衡南县发生起凶杀案,一名13岁嫌疑人在杀害父母后逃离。嫌疑人身高163厘米左右,身型单瘦,逃跑时随身携带了一背包。

  经初步核查,嫌疑人罗某出生于2005年,系三塘镇初一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父亲罗某某锤伤后,逃逸现场。遗憾的是两位伤者虽经全力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死亡。

  可以看得出来,凶手年仅13岁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与之前的杀母案件中如出一辙。而本案中凶手以为家庭矛盾将自己的亲生父母直接杀害的行为令人震惊!犯罪低龄化已经出现多发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犯罪低龄化的问题该如何破解?

  正如此前12岁男孩砍死亲生母亲的案子一样,本案当中即便凶手最终归案,也很难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惩处,因为《刑法》规定只有年满14周岁以上的才可以追究其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基于此,该案当中凶手即便到案也无法进行惩处,对于犯罪低龄化的问题,主要特点就是家庭矛盾所引发的,在青春期的少年因为缺乏家庭沟通的问题,导致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激化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就很容易发生暴利性伤害事件。

  所以我呼吁,减少犯罪低龄化:

  1.学校加强学生普法方面的宣传;

  2.家庭教育当中应当注重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沟通质量,而非只关注孩子的学习;

  3.各未成年人相关的机构应当多和学校、家庭合作开展类似的普法活动,宣传违法行为之后的法律后果问题,通过法律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行为的严重性。

  13岁男孩锤杀父母,破解犯罪低龄化应多管齐下

  据光明网消息:

  2021年12月31日,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系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及父亲锤伤后逃逸现场。经全力抢救,伤者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死亡。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破缉拿犯罪嫌疑人。

  这是2021年12月份第二起人伦悲剧——距上一起悲剧,也就是12月2日,在湖南沅江发生的一位12岁的小学六年级的男孩杀害母亲的案件,发生间隔29天!而如果从上一起案件侦破到最后结案的时间算,仅仅只有不到半个月时间——据媒体报道,由于未到接受刑事处罚的年龄,这个杀害自己亲生母亲的孩子,按照法律规定,依然需要接受义务教育!

  我不希望有任何人,去指责司法人员和法律本身,因为,法治精神的核心,就是“依法”,而一旦客观现实发生了变化,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法律进行修改。但不能用修改后的法律,去追究之前发生的罪行,这就叫“法不咎前愆”“法不咎既往”(在法律上称为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对这些事件和行为法律上的效果发生面向过去和未来的影响。)

  事实上,法律总会有一定的滞后性——因为在制定之初,人们只能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情进行设定,但绝不可能把所有发生的事情都估计在内。这就是法律过一段时间就需要作出修改和调整的根本原因——“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就是这个意思。

  一,犯罪低龄化,有逐渐增长趋势

  (一)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来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舍武学和心理学的依据

  我曾经看到过一张图片,不知道是哪一年的数据,第一个圆柱图,就很触目惊心:在犯罪主体中,竟然有13.1%的未成年人!

  而据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北京一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去年6月,在该庭成立8周年之际,曾发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2009.6-2021.6)》。截至2021年6月,该庭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72件、二审案件173件,判处未成年罪犯234人;减刑假释案件1631件。从犯罪年龄看,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占14.96%。

  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暴力犯罪、财产型犯罪和性侵犯罪三大类型。

  这份白皮书同样提出,“根据8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看,犯罪年龄低龄化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特点”。

  湖北一县级区域公安局法制科一名警察也有同样的感受。他对该局3年里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统计后发现,办理的21起案件中,共同作案、多次作案现象普遍,严重暴力事件占比49.2%。

  我想,大数据时代,要对未成年暴力犯罪进行一个统计和比较,这绝非难事!关键的问题是,谁应该去做这件事呢?

  (二)从国际惯例来看,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有可以借鉴的东西

  纵观全球,14周岁依旧是各国立法中最为普遍的刑事责任起始年龄。但是仍然有不少国家和地区针对未成年人的现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比如,美国的俄克拉荷马州最低年龄刑事责任为7岁,内华达州和华盛顿特区为8岁,科罗拉多州为10岁,俄勒冈州为12岁,佐治亚州,伊利诺伊州和纽约都是13岁。

  再比如英国,曾经对于10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根据是否为淘气行为来推定犯罪,但是1998年通过的《犯罪与反秩序法》实质上取消了这一规定,使得英国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为10周岁,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缺乏成熟\不再是抗辩理由。

  法国也于2007年颁布两部新的法律文件,将原本适用于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程序适用于16-18周岁未成年人。

  日本90年代开始,尽管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下降,但是暴力犯罪的恶性案件却不断增加,引发日本民众对《少年法》不满,进过2000年开始的多次修改,日本将送往少年院的最低年龄由原来的14岁以上修改为大约12岁以上。

  二,多管齐下,破解未成年暴力犯罪困局

  既然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还算是比较明显(应该以最后的大数据分析作为支撑,这里只是引用权威媒体的报道),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破解这一困局呢?

  (一)降低承担刑责的年龄,加强法律的威慑力量

  近些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的身心发育,已经远远超过上个世纪!举个例子,六年级的时候,不少班级男生的平均身高达到了160cm,十年前,平均身高大约不超过155cm!有不少的孩子,在12岁左右,就开始出现第二性征,而女孩子的初潮年龄,平均在10岁左右!

  还有,由于受到网络咨询等的影响,现在的孩子,较之以前,心理成熟明显提前,不少的孩子,心智稳定程度,堪比成人,甚至有的还超过成人!《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孝感采访时,当地一民警同样惊叹于自己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个不到14岁施害者面对警察时的镇定自若。

  我们看这两起未成年人杀害父母的案例,目前虽没有明确的证据显示其关联性,但由于后面这个13岁的少年,喜欢上网,我们不能排除受到前面一些案例的影响——就像有网友调侃的一样:我不知道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不然,我就要在未成年的时候,把仇人杀光!看起来是调侃,但背后隐含的忧虑,却可以感受到!

  所以,到了降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时候了——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降低,可以对未成年人犯罪有非常强烈的震慑作用,否则,过度的保护,其实就是纵容!

  (二)学校加强法治和道德教育

  目前,学校仍然是以知识教学为主——这无可非议,指挥棒在哪里摆着,但也应该利用一些时间,开设法治和道德类的课程(请注意,是课程,不是一两次活动),培养学生对于法律的敬畏感,通常所说的就是要让学生知法守法爱法敬发畏法!

  (三)社区开设特殊儿童矫正中心

  我们的社区,应该承担起社区教育的重任,并将此视作自己的工作任务之一。我们应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在社区建立特殊儿童矫正中心,利用司法的力量,来引导未成年人。必要的时候,还应该建立一个特殊儿童档案,比如,性格特别暴躁的学生、单亲家庭的学生等等。

  (四)地方设立工读学校

  本来,工读学校是一个比较好的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地方,由于各种原因,各地的工读学校已经名存实亡有的地方可能已经撤销了。这样,一些普通学校无法教育的特殊儿童,无处可去,只好跟普通未成年人一起——要知道,没有有效的威慑,教育,有时是很苍白的。

  (五)家庭加强监管和交流

  曾经有人说,“每一个熊孩子背后都有一个熊父亲(母亲)”,这个说法,可能有失偏颇。但是,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绝对可以再从家庭找到一定的原因。比如,现在,很多家长长期在外打工,缺少对子女的爱,而跨代教育的弊端,是否是孩子进行暴力犯罪的因素之一呢?

  再比如,一些父母长期有暴力倾向,潜移默化,是否给孩子不好的影响呢?

  还有,由于家庭监管失责,未成年孩子与一些不良青少年交往,是否是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原因之一呢?

  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家庭教育,是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家长必须履职尽责到位!

  总之,面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行为,既要从法治的角度,修改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又要在预防犯罪上下功夫。这样,多管齐下,才能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让悲剧不再重演!

  杀爹的,有妈能管,该上学还是上学,杀妈的,有爹管,该生活还得生活,但是杀父母的谁管呢?谁敢管呢?杀人还不犯法,要是再杀人怎么办呢?

  其实,可想而知,每个被杀的父母,至少都要50%以上的责任,孩子的责任,最后实际也是父母的责任,教育不好的责任,这是怪不到别人的,可以说是家长自作自受了。

  这种杀父母的孩子,就得天谴,我建议,爬到山顶,让雷劈死得了。

  还是喊了多年的老线周岁,完全有必要,而且时机已到,这些天打雷劈的,不能判他死,也应该在监狱里才行,这是,最需要修改的法律。

  【衡南县通报13岁少年锤杀父母案:作案后逃逸,父母不治身亡】1日,湖南衡阳市衡南县官方向澎湃新闻通报了“13岁学生锤杀父母案”。2021年12月31日下午6:40许,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一起凶杀案。公安机关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罗某2005年出生(现年13岁),系三塘镇初一在读学生,因家庭纠纷用锤子先后将其母亲谭某某(现年45岁,系先天性弱智)、父亲罗某某(现年51岁)锤伤后,逃逸现场。经全力抢救,伤者谭某某、罗某某因伤势过重死亡。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破缉拿犯罪嫌疑人。

  说好的人伦道德威严呢?不出意外的话,这又是一个沉重而又令人无奈的悲剧。

  仅距沅江12岁男孩弑母案一个月,衡南一13岁的孩子锤杀父母。



 

  有光明的地方一定会有黑暗,可我未曾料到,黑暗是如此的凉透人心。杀父弑母,惨绝人寰,世间最悲惨之事莫过如此。

  13岁,触动我们每个人的神经;13岁,并不代表年幼无知;13岁,更不是逃脱制裁的理由。

  都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难道仅仅因为13岁就可以法外开恩?难道仅仅因为13岁就可以置人伦于不顾?



 

  我不是什么文化人,我也不是什么专家学者,我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小老百姓,但我认准一个理——凡事都得讲道理是吧?

  如果仅仅是因为保护而保护,不管对象是善还是恶,那请告诉我——什么是正?什么是义?仅仅因为年龄,就一刀切,这真的合适吗?

  立法的初衷就是惩恶扬善,法律更是建立在人伦道德的平台上,法和理应紧密相连。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应只局限于某条规定之中,更应结合人伦道德,做出公平正义的审判。

  因为类似的裁决,不仅只是本案的结束,更应该是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表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2021年最后一天湖南衡阳13岁男孩用铁锤杀害亲生父母,对此你怎么评价?

  仅仅一个月之内,都是在2021年12月份,只是一个月首,一个月末,就发生了两起类似的少年杀父母之惨剧,令人唏嘘不已,更是震惊、可怕。

  而此次衡阳杀的既有父亲,又有母亲,双双命丧儿子之手。仅是家庭纠纷,母亲还是一个弱智。

  怎么看这些案件?是以个案而不必大惊小怪,还是由此反思我们的诸多社会问题。

  首先,如今的孩子们究竟怎么了?他们从不听话,或是叛逆,已经发展到要人命,而且是父母之命。这样的转变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案件当中来看,网络游戏是一大祸首。那么,孩子的暴力,除了游戏之影响,还有哪些原因在影响他们。诸如此前12岁少年对于法律的淡漠无知,究竟今天的孩子还有多少类似的心理与认知?

  其次,如今的教育该如何反思?是不敢管孩子,还是管不好孩子?现在一些孩子无法无天,主要在于宠溺,或是放纵。有的家庭不管不顾,或是管不好,能力不够,只考虑物质,而不考虑思想行为;有的学校只顾学习成绩,对于行为、习惯、思想、道德层面教育缺乏有效措施。以致于今天的一些师生矛盾都似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管教与体罚都不知道如何把握。

  最后,社会该如何营造一个好的环境?比如网络游戏该如何治理?比如问题少年该如何帮教?比如文化娱乐场所该如何净化?比如校园欺凌事件该如何防范?比如留守儿童问题该怎么解决?

  当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该采取怎样的惩戒教育措施,才能有效的回应民意呼声。

  又是一起学生杀害父母的案件。这名13岁男孩用锤子杀害了自己父母,让人震惊不已。接二连三发生未成年人杀害父母的案件,到底是因何构成了这些孩子如此极端的心理,要用杀害父母的方式来发泄?

  
 

  首先,这些孩子正处于青春期,同时也是所谓的叛逆期,家长很难对其约束。如果是从小建立良好沟通方式的家庭,在孩子叛逆期过程中可能会少很多麻烦。当然,如果从小关系处理得不够好,一些家长为了更有效的杜绝孩子犯错,则会采取“棍棒教育”的方式。

  其实,这种近乎于威胁的教育方式,是不应该得到这个时代认同的。但还有不少家长为了消除孩子反叛,仍采取暴力、强行约束等手段来制止。但往往适得其反,使之情况更加严重,这或许是造成这个事件的原因之一。

  
 

  还有,青春期孩子正处于叛逆时期,所以会出现相对偏激的情绪表达。当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学校环境三个层面中,出现了让其“学坏”的因素,这种偏激的情绪便会促使自身出现极端的行为。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学习“榜样”的行为,而孩子自身所界定的榜样对象,可能来自于学校、家庭、社会里的某个权威者。如果孩子的模仿对象有暴力倾向,孩子也有可能产生暴力倾向。这时,家长再不加以纠正及制约,孩子的“暴力倾向”便会延续,直至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另外,孩子强烈攻击性行为的背后,可能是幼年时在亲密关系中爱的缺失所导致的。在一个孩子幼年时期,如果在家庭中缺乏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孩子的内心就会有着强烈的无价值感,这种无价值感将会严重影响孩子内心正常秩序的建立。伴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内心所挤压的不良情绪会越来越重,当达到一定的情绪临界点时,就会因一些小事而彻底爆发,将愤怒投射到他周围的亲人或同学之上。

  
 

  根据上述的分析,这些杀害父母的孩子,大概是长期受到他们父母粗暴严厉地打压与管制,再加上一直都紧张的亲子关系,可能就导致了这次悲剧的发生。

  
 

  我们要想拥有一份好的亲子关系,做父母的就一定要真正做到尊重孩子,可以和孩子共情,做一个能理解孩子,并且能和孩子做朋友的父母。我们对待孩子的态度就决定了我们的孩子对待世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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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偿命,绝不能再保护类似这样的恶魔,否则天下无太平。

  谢谢诚邀!这样的悲剧实在令人痛心,亲子杀亲父母大逆不道啊!这个悲剧的出现,看似偶然实属必然。第一是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是一大败笔,第二孩子自身的孤僻好强攀比的个性驶于弯道超车,膨胀加速造成的。因此对孩子的教育从小做起,孩子的成长是三岁看大七岁看老。如果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已仁至义尽,孩子再出现极端的行为,那就是孩子的自身问题了。望子成龙是每位家长的正常心态,但家长对孩子的各方面不要要求得太高,对孩子的要求要符合孩子的自身条件。总之希望越大落差就越大。

  底龄化犯罪越来越多,我认为除了家庭的畸形教育以外,社会对少年的包容太过,还要说的

  是,暴力电影,暴力网络游戏都对少年犯罪起到推波阻澜的作用,不能不说对少年的正量教育势在必行,

  父母被自己的孩孑所杀,然到也不反抗吗,是睡着被杀的吗,否,是父母太过于的信认,太过于心软,而倒至,当孩子手拿凶器行凶时,以进入犯罪边缘,两人的力量合力制扯是没问题的,

  社会法制的宽容,也会助长他们的侥幸,每个孩子在他有认知能力开始,除了父母的责任,还有自已在成长的过程中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未成年犯罪的屡屡发生,而且未成年作案的手法极其残忍,看来光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在法律上也有一个明确的处罚措施。

  未成年弑母案件在过去的一年里报道了两起,这确实需要重视,湖南益阳弑母案过去不过短短数日,在2021年结束之际,又一起湖南衡阳杀母案再次发生,这就不得不让人深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未成年人如此心狠?

 

  据悉,2021年12月31日,在湖南衡阳市衡南县三塘镇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据调查,犯罪嫌疑人系被害者的13岁亲生儿子,他用铁锤砸死了自己的母亲,后逃跑,目前,犯罪嫌疑人还在逃。

  未成年人作案的不断发生,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往往作案的未成年都是出于青春叛逆期,这个阶段的孩子最为叛逆,也是最难管理的时候。

  而出现未成年人残忍作案,主要原因是现在孩子都少,所以从小对孩子都是过于溺爱,而造成了孩子性格的叛逆,处处张扬跋扈,目中无人,更甚者就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还有就是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处罚方面还是太轻,这些叛逆的孩子更需要一个严格的法律约束,再加上从小溺爱,他们根本在性格上就属于偏激的那种,所以说他们作案手法残忍。

  前不久闹的沸沸扬扬的12岁男孩砍死亲生母亲的案子刚刚平息,这又发生一起13岁男孩锤杀亲生父母的惨烈案件!

  小小年纪竟然狠心把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杀了,该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恨?简直畜生不如!敢手刃双亲的人,试问还有什么不敢干?

  这犯罪影响、情节及性质太坏太坏了!小编就一句线岁杀母的男孩一样给放了!这个13岁男孩必须得到严惩!不然他就是社会的毒瘤、潜在的炸弹!父母都被他杀了,靠教育感化他?我就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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